# 2026-05-23 分段术语 3到4、4到5、5到结束校正

本文为研究档案公开版，保留来源版本的论述与限制。公开时间：2026-09-08；不表示已完成同行评审。 本文属于公开研究资料（历史笔记、研究稿或来源记录）：已完成格式、来源限制与重复项筛查，尚未完成逐篇独立事实复核；原文中的解释、候选判断和未确认内容均按其原有限制阅读。

来源版本日期：2026-05-23

证据边界：本页为 2026-05-23 用户/Owner 给出的分段术语 T0 校正。后续所有分析必须以数字段落为准：3-4=第四部分，4-5=第五部分，5到结束=第六部分。本页不改写任何 T1 可见/可听事实，只校正综合页、索引和日志中对第四/第五/第六部分范围的命名口径。

## 来源结构

```mermaid
flowchart LR
    SRC["2026-05-23-分段术语3到4与4到5与5到"]
    SRC --> EVD["证据"]
    SRC --> CTX["上下文"]
    style SRC fill:#7ee787,stroke:#7ee787,color:#000
```


# 2026-05-23 分段术语 3到4、4到5、5到结束校正

## 来源信息

本页记录 2026-05-23 用户/Owner 在当前对话中给出的最高优先级分段术语校正：

```text
首先要明确一下定义，千万别混淆了：
3-4 是第四部分；
4-5 是第五部分；
5 到结束是第六部分。
```

## T0 要点

- `第四部分` 只指数字 `3` 到数字 `4` 之间的段落。
- `第五部分` 只指数字 `4` 到数字 `5` 之间的段落。
- `第六部分` 只指数字 `5` 到影片结束之间的段落。
- 数字 `4` 之后的固定倒放、片尾名单、logo、静默等材料，不能再写作第四部分主体。
- `150:00-155:00` 这类分钟级复核页可以作为数字 `4/5` 边界与后效证据窗口使用，但不得用分钟窗口覆盖数字分段事实。

## 对旧口径的覆盖

2026-05-22 的分段校正页已经确认 `第三部分=2-3`、`第四部分=3-4`。本页进一步补齐后续边界，并覆盖旧稿中把 `150:00-155:00` 写成“第四部分尾声 / 4 与 5 片尾归档前缘”的宽泛说法。

后续写法应改为：

```text
第四部分 / 3-4
第五部分 / 4-5
第六部分 / 5-结束
数字4门槛 / 第四到第五门槛
数字5门槛 / 第五到第六门槛
```

避免使用：

```text
第四部分 = 85:00-156:22
第四部分从数字3一直到片尾静默
4-5 仍属于第四部分尾声
5到结束仍属于第四部分片尾归档
```

## 对第四部分分析的写法要求

- 第四部分分析可以写数字 `4` 之后的后效，但必须标成“第四部分推出的后效 / 第五、第六部分边界回声”，不能混入第四部分主体。
- `演出结束了` 不能写成真正终止，也不能自动写成“第四部分直到片尾才结束”；它应首先被放在数字 `4` 门槛附近理解。
- `数字4/5` 不写成独立玄学符号；优先写作数字段落边界、视觉分段和后续部分启动。
- 旧文件名、旧运行目录、旧日志中的 `thirdpart-reopen-*` 或 `85:00-156:22 第四部分` 只能视作历史工程口径，不具备分段裁决力。

## 使用边界

- 本页只校正分段术语，不新增或替代台词、说话人、镜头、声音、人物身份等事实裁决。
- 若综合页需要引用 `150:00-155:00` 或片尾复核页，应明确其用途是“边界/后效证据”，不是把这些段落重新并回第四部分。
- MiMo/T2 不能裁决分段事实；数字段落以本页 T0 为准。